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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

作者:6686

日期:2026-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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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6686平台

  为保障消防执法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家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规定及《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严格规范消防监督检查的通知》(消防〔2025〕29号)要求,结合市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计划,市消防救援支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春节、藏历新年期间辖区烟花爆竹仓库、年货市场、仓储物流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全市烟花爆竹仓库、年货市场、仓储物流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压实单位主体责任,提升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推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落实,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区)、寺庙消防救援大队。必要时可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公安派出所共同开展。

  通过消防监督管理系统“消防专项检查”模块实施抽查,按照市、县两级政府确定的重点场所,抽取被检查单位和执法人员进行实地检查。

  1.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是否明确岗位人员消防安全职责,岗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广告牌匾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相关用电消防安全规定,安装位置是否影响防排烟功能,是否影响人员疏散逃生或火灾扑救。

  3.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标准规范要求;是否存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建(构)筑物、设置隔断等问题。

  4.是否按标准规范要求设置防火、防烟分区;疏散楼梯间、消防控制室设置形式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是否按要求设置防火门、防火卷帘等分隔设施;是否违规设置生产、存储、经营易燃爆物品场所。

  5.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违规设置员工宿舍;是否存在违规停放和违规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行为。

  6.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并完好有效。

  7.日常动火审批是否履行相关程序;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私拉乱接问题;使用燃气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用火、用电、用油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8.是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是否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是否按要求开展防火巡查、检查。

  9.微型消防站是否符合建站要求,是否组织开展日常训练和演练;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值班人数是否满足要求,能否正确操作消防设施设备。

  根据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风险、消防安全信用等因素浮动调整,原则上对同一检查对象一年(自然年)不超过2次(不含复查和举报投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抽查频次和时间限制,此类抽查单位数量不计入全年计划抽查总量:

  3.本年度内被举报投诉存在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或者火灾隐患且经核查属实或者部分属实的;

  原标题:《关于开展春节、藏历新年期间辖区烟花爆竹 仓库、年货市场、仓储物流等重点场所 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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